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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媳妇叫贺美珠,是林富贵在离石头村四十里之外的贺家村做小生意时遇到的。
贺美珠16岁就经亲戚介绍给城里一户人家做保姆,那时候农村人很少有进城的,贺美珠是其中一个,她伺候的那家男主人还是个大干部。
在城里待了四年,贺美珠再回到农村就成了大龄姑娘了。村里的女孩子十六七岁开始相亲,十八九岁就嫁人了。
家里人忙着给贺美珠介绍对象,但是在城市生活了四年的美珠眼光特别挑剔,不是嫌这个男子不讲卫生,就是嫌那个男子土里土气,连找了两年对象愣是没找到合适的。
也许是机缘巧合,林富贵之前很少到贺家村,基本上在周围的村子就可以把进的杂七杂八的货卖光。
十二月的一天天气开始转冷,人们出门的少了,林富贵转了多半天还有两条红围巾和一些针线没卖出去,于是骑着二八大自行车往远走了一些,到了贺家村。
林富贵一进村就碰到刚从家里出来的贺美珠。美珠后来说她第一眼就被林富贵吸引了,说富贵符合她所有的嫁人理想——高大、干净,会说话,还骑着自行车,像个城里人。
美珠凑到自行车前开始挑东西。她一直在林富贵眼前试着两条同样款式的红围巾,换来换去。
见姑娘一直在自己眼前晃,林富贵打量起眼前的她:五短身材,体态微胖,丹凤眼,吊梢眉,上身穿一件红底印花薄棉袄,下身穿一条黑棉裤,脚上穿着在农村很少见的猪皮鞋。只是皮鞋很旧了,脚尖处泛着白。
一会自行车前聚集了不少人,有的是来买东西的,有的是来看热闹的,还有的是来聊天的。
那些聊天的就东一句西一句的和林富贵扯了起来。林富贵走到哪个村都会遇到这样的人,他是有问必答,态度极好,经常聊着聊着,不准备买东西的也买一点,照顾一下他的生意。
贺美珠手里拿着一条围巾,也不付钱,只是来回摆弄,听林富贵和别人聊天。
很快她就弄清楚眼前这个男子的情况——石头村的,姓林,22岁,单身。
这些信息足以让她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嫁给这个男子。
贺美珠回家说了自己的决定,她父母稍作打听就立马反对。没有哪家父母愿意自己的姑娘嫁给一个无父无母的穷小子,没有彩礼,姑娘嫁过去还得受苦。
但是,贺美珠自从见了林富贵第一面后就再难忘记,她在家里和父母据理力争说自己做保姆时赚的钱早够娶一个姑娘的彩礼了,至于嫁过去吃不吃苦是自己的事。
贺美珠家四个姑娘没有儿子,大姐已经出嫁,她是老二。最近媒人开始给老三介绍对象,却隔着她这个老二,她每天在家横挑鼻子竖挑眼,搞得家里鸡犬不宁。
父母拗不过她,只说男方同意,他们可以考虑。
美珠父母说完这话的第二天,林富贵又转到了贺家村,距离上一次隔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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