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公社与社会》:社会学理论文献中的经典
〔德国〕费迪南德·滕尼斯著
【作者简介】
费迪南德·滕尼斯(1855~1936)是德国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在西方社会学史上,他以围绕“公社”和“社会”两个概念建立起来的社会学体系而著称。
滕尼斯出生在德国施勒斯维希-霍尔施泰因地区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
1864年,滕尼斯全家迁居到一个名叫胡苏姆的小城。1872年,滕尼斯中学毕业后,接着便进入大学学习。
1875年,他以关于古代文化研究的论文在图宾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
大学毕业之后,滕尼斯曾潜心于哲学和国家学说的研究。他对霍布斯的学说进行了仔细钻研。1881年,他以《霍布斯哲学注释》的论文获得基尔大学哲学学院授课资格。在这本书的结尾处,他首次运用了“公社”和“社会”两个重要概念。同年,撰写了题为《公社与社会》(副标题为《文化哲学原理》)的论文,对以上两个概念作了更详尽的说明。
1891年,滕尼斯获得教授头衔,但这时的滕尼斯在社会上并没有很大的影响。直到1912年,《公社与社会》这部著作以《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的副标题再版之后,才名声大振。很快,滕尼斯成为基尔大学的正教授。1921年,汉堡大学授予他法学名誉博士;1927年,他又被波恩大学授予国家科学名誉博士。
滕尼斯的主要著作除了以上提到的《公社与社会》以外,还有《伦理》(1909)、《公众舆论批判》(1922)、《社会学研究与批判》(3卷本,1925~1929)、《进行与社会发展》(1926)、《社会学引论》(1931)以及《近代精神》(1935)。
另外,滕尼斯的其他著作还有《托马斯·霍布斯的生平与著作》(1896)、《马克思的生平与学说》(1921)。
在理论上,滕尼斯的思想来源主要是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哲学和自然法学说。此外,19世纪的哲学和社会思潮,特别是当时对古代社会和社会形态的研究,给了他很大启发。
滕尼斯既是一个严谨的学者,又是一个活跃在当时德国社会政治舞台上的社会活动家和实践家。他经常对政治、社会政策、社会伦理、社会改革等问题发表见解。晚年,他成为社会民主党成员。滕尼斯同齐美尔、韦伯等社会学家一起,创立了德国社会学学会,并出任第一任主席,直至纳粹上台以前,一直担任这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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