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春兰是替朋友来等洪文的。
她身边那个妇人叫桃花,是多年不见的儿时玩伴。
本来旧友重逢该是值得欢喜的事,奈何两人抱头痛哭一场后,又齐齐犯了难。
皆因非但春兰自己遇人不淑,桃花嫁的男人也不是东西,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本想忍着,可谁知儿子突然病了。婆家十分吝啬,请了两回大夫看不好就不大上心,想着有四处求医问药的钱倒不如再生一个。
反正疼的是儿媳妇嘛,不用白不用。
可桃花不愿意放弃儿子,硬咬牙不松口,过了几日,男人竟索性领回来一个妖妖娆娆的妾,还口口声声叫桃花安心,日后那妾生的孩子只管抱在跟前养着就行
嘉真长公主自己就是女子,最听不得这个,青雁就替她骂了几句。
“那样狼心狗肺的男人,还不如养头猪杀了吃”
桃花哽咽道“民妇实在是没法子了,那天就想抱着儿子跳河,干脆死了一了百了,可无意中听见来京城做买卖的同乡说了一嘴,好像是有个像春兰的,在城里支了摊子,买卖很是红火民妇就把心一横,投奔了来。”
她就想着,小地方看不好的病京城未必看不好,没准儿就有一线生机呢
若春兰在自然好,即便不在,往京城走一遭也算尽了最后一点为娘的心。
但万万没想到京中大夫多,要钱更不少,张口就是好几两,便是把他们娘们儿买了也不值啊
春兰不断磕头,“民妇也没别的本事,只知道洪太医医术高明,可”
她没脸说下去了,实在是这事儿做得不地道。
她生意虽红火,可一直都是薄利多销,如今又雇了人、赁了铺面,每月攒下的银子勘勘够自己生活,哪里还有富余的虽咬牙替桃花母子看了一回,可吃了药也不见好,这次,是真的走投无路。
绝望之下,春兰突然想起来洪文,想着他年轻和善,医术又高明,不比那些眼睛长到天上去的大夫们,或许能发发善心也未可知。
只是现在洪文身份不比以前,既是太子少师又是长公主驸马,就算她是个粗鄙村妇也知道必然是极高贵厉害的,难免先怯了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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